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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两次诉讼离婚不成功怎么办?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24-08-08 16:17:37 浏览次数:

在深圳,如果两次诉讼离婚都没有成功,这一情况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处理。以下是详细的处理步骤和法律建议:

了解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收集证据:在第二次诉讼未获成功后,应积极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新证据,如双方分居证明、婚内过错行为记录、沟通记录等。

再次提起诉讼:在满足法定条件后,即次诉讼判决生效并分居满一年之后,可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之前的判决不准离婚,并且自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已满六个月,原告可再次起诉。

调解尝试:在第二次诉讼之前,可以尝试通过家庭调解或婚姻咨询等方式解决问题,但如果调解无效,则应坚持诉讼。

上诉权利:如果第二次诉讼仍未成功,可以考虑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应确保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证明婚姻关系确已破裂。

专业法律帮助:在这一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帮助您分析案件和证据,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

此外,在处理深圳两次诉讼离婚不成功的问题时,以下还有一些其他建议:

冷静期:值得注意的是,离婚登记申请提交后有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可撤回离婚申请。

多途径解决:除了诉讼外,还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离婚纠纷。

综上所述,深圳两次诉讼离婚不成功的问题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受害方应及时采取措施收集证据,并通过法律程序再次提起诉讼。同时,建议在这一过程中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