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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以身抵债闪婚又闪离怎么办?深圳离婚财产分割

发布时间:2023-02-20 09:05:36 浏览次数:

偿还债务是很自然的。但是如果债权人嫁给债务人,这个账户怎么算?债务会被一笔勾销吗?今天的案例属于偿还夫妻债务的问题。请继续往下看。

王丽(文中人物都是化名)今年28岁。她看起来很甜美,说话很温柔。她看起来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其实她性格泼辣,说一不二,很坚强。王丽很早就从学校出来了,很早就结婚了。她的丈夫是她相亲认识的。她诚实正直。虽然她有点迟钝,但她全心全意地对王丽好。婚后不久,王丽怀孕生子,一家三口过着平淡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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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王丽在一家服装贸易公司做销售。她嘴甜,赞美别人,工作也很整洁。许多顾客喜欢从王丽那里购物,所以她的收入很好。婚后,王丽继续在原公司工作了几年,有了辞职的想法。她想自己创业。

王丽不愿意屈居于别人的脾气。虽然她以前在公司有很好的收入,但她为别人工作。她想灵活,愿意工作,不如自己创业当老板。她很快办理了辞职手续,开了一家童装店。然而,经营一家商店并不像做销售员那么简单。

2019年,由于资金周转问题,王丽的童装店欠了很多外债。债权人整天上门讨债,店铺生意变得惨淡,王丽每天都很忙。我丈夫是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家里没有多少积蓄。王丽只能在很多地方跑来跑去借钱。在此期间,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蒋毅。

蒋毅比王丽大12岁。他的家庭资产丰富,长得很好。与王丽见面后,他被王丽的纯洁和美丽深深吸引,无法自拔。王丽多次说她结婚了,但蒋毅仍然热情地追求她。

由于债务原因,王丽到处借钱都没有成功,无奈之下找蒋毅借钱。蒋毅毫不犹豫地直接把钱转给了王丽一万元,之后王丽又多次开口借钱,蒋毅一个接一个地把钱转给了她,前后加起来总共51000元。王丽主动为蒋毅出具了欠条,其中表示王丽向蒋毅借了51000元。

蒋毅的帮助让王丽对他产生了好感,他不再抗拒蒋毅的接近,他们的关系也越来越温暖。与此同时,王丽和丈夫的关系也越来越冷淡。后来,王丽干脆直接向丈夫提出离婚,然后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王丽和蒋毅的接触更加频繁,他们经常一起出去约会。蒋毅很大方,经常主动给王丽买东西。王丽心想:之前的外债都被蒋毅的贷款堵住了,但是他欠蒋毅的钱怎么还?反正蒋毅爱自己,收入稳定大方,不如直接“以身作则”,这样就不用还欠他的钱,以后的生活也会有保障。

经过协商,蒋毅和王丽办理了结婚登记。情人节期间,蒋毅直接把之前51000元的借条还给了王丽,尽管他实际上没有收到任何欠款。

我以为他们会幸福地生活,但是结婚一个多月后,王丽和蒋毅分开了,坚持要求离婚,依法分割财产。蒋毅不同意,他们向法院起诉。

在审判过程中,蒋毅表示同意离婚,但他认为王丽欺骗了自己,要求她偿还借给她的各种钱。但王丽说,蒋毅一直爱追求她。这些钱是蒋毅自愿赠送的,有些是彩礼,她和蒋毅结婚了。现在她要求离婚是因为感情不和。蒋毅没有理由要求偿还欠款。

法院审理发现,与前夫离婚一个月后,王丽仓促与蒋毅结婚,婚后分居一个多月。从他们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她不愿意和蒋毅建立夫妻关系。在庭审中,蒋毅也表示同意离婚,所以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支持王丽的离婚诉讼请求。

另一个问题是蒋毅婚前支付给王丽的钱是否应该退还。法院认为,出具借条的51000元原本是蒋毅和王丽之间的私人贷款。蒋毅以结婚为目的与王丽交往。基于对王丽的信任和创造美好家庭的目的,双方登记结婚后自愿退还欠条。这种行为不符合根据习俗和习俗给彩礼的性质,而应视为附带条件的赠与行为。附带条件应该是双方结婚,以正常夫妻关系共同生活。

婚后仅仅一个多月,王丽就和蒋毅分居,被迫离婚。她还在庭审中承认“嫁给蒋毅只是为了不还债,两人没有感情”,双方的婚姻状况明显不符合普通人理解的正常婚姻状况。因此,蒋毅显然没有达到免除王丽债务的条件,也没有达到赠与的目的。王丽应该还债。

后,法院裁定王丽和蒋毅离婚,王丽将在婚前还给蒋毅5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