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当事人非常关心夫妻离婚需要向法院支付多少诉讼费。根据国家诉讼费支付方式的规定:“每起离婚诉讼支付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资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单独支付;超过20万元的,按0.5%支付。”
根据上述规定,以北京普通人的离婚诉讼为例,离婚律师认为其资产构成一般为房屋,价值从300万元到800万元不等,折扣后计算550万元;夫妻婚后存款按150万元计算;车辆元;其他股票如股票.基金.养老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等资产按50万元计算。上述资产总额为760万元。按照上述诉讼费支付方式,扣除20万元为740万元。740万元的财产需要支付3.7万元的诉讼费。此外,北京地区法院收取的离婚诉讼费为150元,共计37150元。
但是,在实际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能不会全额支付上述诉讼费因如下:
1.离婚诉讼中的诉讼费由原来的离婚诉讼费用承担.被告双方分享。一般都是平均分享,所以分享到个人头上后大约是14000元左右。
2.上述诉讼费用由法院选择普通程序时当事人承担。在诉讼开始时,法院通常会先按照简单的程序进行审理。简单程序的诉讼费用减半。只要当事人没有大争议,案件也不复杂,事实上,当事人个人的诉讼费用只有7000元。
然而,根据婚姻律师多年的案件处理经验,根据上述第二种支付诉讼费用的情况实际上很少发生。原因是:提交法院的离婚诉讼通常是当事人有争议的,法官需要做很多工作来做出判决。因此,绝大多数适用于简单程序的离婚诉讼都将转移到普通程序上进行终结果。
律师需要友好提醒注意:上述诉讼费只支付给法院,对于律师费.评估费不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