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让人头疼的,往往不是感情的冷却,而是那一堆“谁的谁的”财产问题。尤其在像深圳这种大城市,房子、车子、存款、股权、企业股权、以及可能涉及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收入,都会让分割变得复杂。下面讲清楚在深圳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几个关键点、常见争议和实务建议。
一、法律框架:先看原则
在中国(包括深圳),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要原则可以概括为:
共同财产原则:原则上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原则上平均分割。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分割时会照顾无过错一方和子女的权益,必要时给予适当倾斜。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前财产或明确约定属于一方的财产,一般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约定优先:夫妻可以通过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如婚姻财产协议)来明确权属,法律通常尊重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这就是大方向:共同财产平均分、婚前或约定的财产归一方、但可以因具体情况(照顾子女、扶养等)做适当调整。
二、什么算共同财产?哪些不是?
共同财产:婚后工资、奖金、经营收益、投资收益、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夫妻共同存款、共同债务等。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婚前已拥有的房产、车辆、存款、继承或赠与明确给一方的部分(特别是明确写给一方的遗产或赠与),原则上属于一方。
混合财产:婚前财产若在婚后被共同使用、改造或增值,可能产生“共同部分”或“补偿问题”。例如婚前房产婚后共同出资按份额分配,或婚前存款和婚后共同收入混合在同一账户,可能需要厘清来源。
隐匿财产:一方隐藏、转移财产意图规避分割的,法院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追究责任。
三、深圳特色问题:房产多、股权复杂
深圳是房价高、创业多的城市,所以通常离婚时两类财产受关注:
房产:婚前一方名下房产、婚后共同购房、二手房增值、按揭还贷期间的出资来源等都会成为争议点。一般处理方式:
明确购买时间和资金来源(首付款是谁出的、还贷是谁还的、贷款是否婚前签订等)。
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为共同出资购置,另一方可以主张其份额或要求补偿。
若房产是婚前一方所有,另一方参与了房屋的按揭还贷或装修等,可能要求补偿或分割增值部分。
股权/公司:创业者常将公司或股权挂在个人名下。判断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看:
股权是否在婚前取得;
公司是否婚后由夫妻共同经营或投入共同财产;
是否存在婚后股权转移、分红纳入家庭账户等证据。
若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法院可按份额分割或判令对方给予补偿。
四、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偿还,法院会区分债务是婚前个人债务还是婚后共同债务。若一方有独自举证证明某笔债务是个人行为(与家庭无关),则该债务可认定为个人债务。反之,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则需共同承担。
五、实际争议与证据准备
离婚财产分割的成败,往往在于证据。常见证据包括:
银行流水、转账记录、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
房产证、购房合同、按揭合同、首付款凭证;
公司股权证书、工商登记信息、分红记录、会计账簿;
亲属或第三方证言(慎用);
婚前/婚内财产协议或赠与、遗嘱等书面材料。
实际争议多因证据缺失或一方隐匿转移财产。遇到这种情况,法院可以依法调查、冻结相关财产,甚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如何争取更合理的分割?实务建议
早做约定:结婚前或婚内签订财产约定可以大大减少未来纠纷。例如婚前协议明确婚前财产和婚后收入的归属。
留存证据:所有大额资金流动、房屋交易、公司股权变更都要留有书面或电子凭证。银行流水尤其关键。
协商优先:能协商解决的事情尽量私下分割,节省时间和费用。协商可以采用财产评估、公证等方式确定份额。
必要时请律师:复杂的股权、企业资产、跨国财产等问题,请专业律师介入,维护自身权益。
注意子女和抚养费问题: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子女抚养和未来生活需要,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子女利益。
七、常见误区
误区1:房产证在一方名下就一定是个人财产。不是,购买资金来源和婚后实际贡献也会被考虑。
误区2:没有婚前协议就不能主张婚前财产。只要有证据证明财产来源属于婚前,还是可以主张的。
误区3:婚后账户所有资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若能证明某笔资金为一方个人合法收入或赠与,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八、结语:理性处理,保护自己
离婚涉及情绪,但财产问题需要理性。懂一点法律常识、提前保留证据、理清各项财产的来源和权属,能让你在面对分割时更有底气。深圳作为大城市,资源和法律服务比较发达,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咨询律师、利用公证、司法鉴定等程序,能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