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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险离婚后怎么分割?深圳专门婚姻律师

发布时间:2025-08-15 10:19:03 浏览次数:

首先,深圳的离婚财产分割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险的分割需要区分情况:

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例如,分红型保险、养老保险等),即使保单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保单的现金价值通常需要分割。

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 如果一方婚前购买的保险,并持续缴费,那么要看保单的性质和缴费情况。如果只是单纯的意外险、医疗险等消费型保险,一般不存在分割问题。但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则婚后缴纳的部分及其产生的增值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人身保险的特殊情况: 有些人身保险(如人寿保险)具有人身依附性,受益人是另一方,这种情况下分割会比较复杂,可能需要考虑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的意愿等因素。

具体操作上,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保险类型: 明确保单的类型(例如,分红型、养老型、人寿保险、医疗保险等),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信息。

评估现金价值: 联系保险公司,查询保单的现金价值(退保可以获得的金额)。

协商分割方案: 双方协商分割方案。可以平均分割现金价值,也可以由一方获得保单,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

办理变更手续: 确定分割方案后,需要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例如变更投保人、受益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