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离婚后财产未分割是一个较为常见的问题,下面从不同方面为你介绍相关情况:
未分割财产的情形
遗漏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能由于疏忽、缺乏对某些财产的认知或者故意隐瞒等原因,导致部分财产没有在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中进行分割。例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理财产品,但在离婚时双方都未提及该理财产品;或者一方隐藏了在某银行的存款账户信息。
约定暂不分割: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能基于某些考虑,如为了保障子女未来的生活、维持家庭财产的完整性等,对部分财产约定暂不进行分割,待特定条件成就时再进行分割。比如,双方约定将一套房产暂时不分割,等子女成年后将该房产过户给子女。
解决途径
协商解决
这是温和、便捷的方式。离婚后双方可以就未分割的财产重新进行沟通和协商,就财产的分割方式、归属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
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将未分割的共同存款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或者对未分割的房产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后获得房产的所有权。
诉讼解决
如果双方无法就未分割的财产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诉讼注意事项
诉讼时效:一般来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证据准备:在诉讼过程中,提供充分的证据对于维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证据可以包括财产的相关凭证(如房产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购买财产的合同、发票等,以证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在离婚时未进行分割。
深圳当地特点
政策法规执行:深圳严格遵循国家关于婚姻家庭财产分割的法律法规,在处理离婚后财产未分割问题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同时,深圳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对于新型财产形式(如虚拟财产、公司股权等)的分割,在司法实践中也会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司法资源:深圳拥有较为丰富的司法资源,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当事人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也可以通过法院的诉讼服务渠道了解相关程序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