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离婚时,财产分割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深圳市相关司法实践,核心原则是“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原则上均分”,但需结合财产类型、出资情况、贡献度等因素综合判断。以下是详细分割规则:
一、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除非婚后有共同还贷或增值部分)。
婚后财产:原则上均分,但需考虑出资来源、贡献度、过错行为等因素调整比例。
深圳特色:法院可能参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对房产、股权等特殊财产有更具体的规定。
二、不同类型财产的分割方式
1. 房产分割(深圳房价高,争议焦点)
婚前买房:
一方全款购买: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分割。
一方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属于共同财产,需补偿另一方(计算方式见前文)。
双方出资购买:按出资比例分割(需提供转账记录等证据)。
婚后买房:
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均分(除非有书面协议约定归个人)。
登记在双方名下:明确为共同财产,按比例分割(如未约定,推定均分)。
父母出资: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视为个人财产(深圳法院倾向保护出资方)。
双方父母出资:按出资比例分割(如各50%出资,则各占50%产权)。
2. 银行存款、理财产品
婚后收入(工资、奖金、投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需提供银行流水证明资金来源(如婚前存款需举证,否则推定为婚后共同财产)。
3. 股票、基金、公司股权
婚后投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股权可能按比例分割(需评估公司价值)。
婚前投资: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如婚前持股,婚后股价上涨部分需分割)。
4. 车辆、贵重物品
婚后购买:均分(需提供购车发票、付款记录)。
婚前购买:登记在谁名下归谁,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如车贷)需补偿。
5. 债务分割
共同债务:婚后为家庭生活所负债务(如房贷、车贷)需共同偿还。
个人债务:婚前债务或婚后一方擅自举债(如赌博、未用于家庭生活的借款)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三、深圳法院的特殊考量因素
房产贡献度:
若一方婚前购房但婚后共同还贷,法院可能按还贷比例+增值部分补偿另一方(如还贷占房价30%,则补偿30%增值部分)。
过错行为影响:
一方存在家暴、出轨、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法院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需提供证据,如报警记录、聊天记录)。
经济帮助:
离婚后若一方生活困难(如无住房、收入低),另一方需给予适当帮助(如支付一次性补偿)。
四、财产分割的实操建议
证据准备:
房产: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记录、还贷流水。
存款:银行流水、理财账户信息。
股权:公司章程、出资证明、公司财务报表。
协商优先:
可签订《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割,避免诉讼耗时耗力。
律师协助:
复杂财产(如公司股权、跨境房产)建议委托律师评估价值、制定分割方案。
五、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婚后工资、投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视为个人财产。
深圳中院裁判指引:对房产、股权分割有更具体的裁量标准。
六、总结
深圳离婚财产分割核心:婚前归个人,婚后均分,但需结合出资、贡献、过错调整。
房产是重点:关注还贷记录和增值部分补偿。
证据决定成败:保存好各类财产凭证,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如需具体分析(如某套房产的分割比例),可提供详细信息(购房时间、出资情况、登记人等),以便进一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