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离婚时家庭财产的分割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家庭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分割,同时兼顾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以下是深圳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则和常见财产类型的处理方式:
1.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财产分割的原则
平等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和女方的权益。如果子女随女方生活,女方可能会获得更多的财产份额,以保障子女的成长和生活。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应当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对于生活用品,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需要进行分配,尽量避免财产的闲置和浪费。
3. 常见财产类型的分割方式
(1)房产
婚后共同出资购房:如果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无论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房屋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婚姻存续期间的贡献等因素来判决房屋的分割。
协商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将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该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折价款;或者双方共同出售房屋,分割售房款。
法院判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可能会根据房屋的使用情况、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
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属于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计算方式:假设房屋购买价为300万元,首付100万元,贷款200万元。离婚时房屋价值为400万元,婚后共同还贷50万元(包括本金和利息)。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为:20050×(400−300)=12.5 万元。此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共计62.5万元,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车辆
婚后共同购买:婚后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确定车辆的归属和补偿方式。
协商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将车辆归一方所有,由该方向另一方支付车辆折价款;或者双方共同出售车辆,分割售车款。
法院判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可能会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判决车辆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
一方婚前购买:如果一方婚前购买车辆,婚后未对车辆进行重大增值或改造,车辆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双方共同出资对车辆进行了重大改造或增值,这部分增值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存款和金融资产
婚后共同收入: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形成的存款和金融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
具体操作:双方可以协商将存款和金融资产进行分配,或者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和贡献进行判决。
个人财产的增值:如果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了自然增值(如股票的自然增值),这部分增值一般仍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增值是通过夫妻共同经营或管理产生的,则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公司股权
婚后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确定股权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协商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将股权归一方所有,由该方向另一方支付股权折价款;或者双方共同转让股权,分割股权转让款。
法院判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可能会根据股权的出资比例、公司的经营状况等因素,判决股权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
一方婚前股权:如果一方婚前拥有公司股权,婚后未对股权进行重大增值或转让,股权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双方共同参与公司经营或管理,股权增值部分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对外举债用于个人挥霍或非法用途,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共同债务的认定:一般包括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等。
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
4. 特殊情况的处理
婚内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财产协议(如婚内财产协议或忠诚协议),离婚时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家庭暴力、虐待等过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5. 建议
协商解决:离婚时,双方通过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
法律咨询: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证据收集:在离婚诉讼中,证据非常重要。建议提前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购车发票、银行存款记录、股权证明等,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总之,深圳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遵循《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以平等分割为原则,同时兼顾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