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婚前财产,离婚后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己方名下: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仍归购买方所有。比如,小王在结婚前自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属于小王个人,其配偶不能要求分割。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首付支付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小张婚前首付买了一套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小张,但小张需要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子增值部分给予配偶相应补偿。
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即双方可协商确定各自的份额,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
登记在一方名下:若能证明双方出资情况,一般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若无法证明出资情况,可能按房产登记情况等综合判断,登记方可能会适当多分。
登记在双方名下: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协商分割方式和份额,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婚前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
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则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受赠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没有明确表示: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