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应该在什么时候立遗嘱合适呢?身体还好的时候,财产确定不发生重大变动的时候,家庭存在纠纷隐患的时候,老人确定和哪个子女共同生活的时候,有这四种情况的时候,老人立遗嘱合适。
本期我们来聊聊老人的遗嘱应该选择在什么时候立是合适的。开门见山,律师认为老人在四个时候立遗嘱是合适的,一是趁老人身体好的时候立遗嘱。二是财产只要确定了没有大的变动就应该立遗嘱。三是家庭存在纠纷隐患应该尽早立遗嘱。四是老人确定了未来与哪个子女共同生活就应该遗嘱。
律师来说说为什么遗嘱是立遗嘱人提前安排好自己去世后财产该如何分配的私人法律文件。每个人立遗嘱的目的可能不尽相同,但立遗嘱人考虑的无非是因为感情、回报、利益交换等目的。而很多人一辈子只立一份遗嘱,再结合遗嘱效力要求比较高的这一法律属性,立遗嘱的成功率就显得尤为重要。现实中根据我的经验,老人如果有意向立遗嘱,一般都会考虑再三,慎之又慎。这个过程时间会很长,甚至有的老人从开始考虑这件事儿到后决定了要经过好几年的时间。
为什么建议老人趁身体好的时候立遗嘱呢?这是有很多失败案例总结的教训。立遗嘱对老人的身心健康和交流能力有一定的要求。如果老人出现眼病,像白内障、黄斑病变,或者出现耳聋、手抖、交流迟钝、表达障碍、严重健忘甚至老年痴呆等情况,就会让立遗嘱的失败概率大大增加。有的老人三年前就打算立遗嘱,我当时他身体还不错,明明可以自己写一份自书遗嘱,很简单的事儿。可是拖到三年以后,自己眼花、手抖、耳聋,不得不请人立代书遗嘱,花了不少钱。因此建议老人立遗嘱要趁早,趁身体好的时候立异,否则等到自己身体情况变差后才决定立遗嘱。不但立遗嘱的成本大增,而且容易造成遗嘱无效。
其次,为什么财产尤其是房产确定了就应该立遗嘱呢?遗嘱本身就是对财产未来归属的,提前安排在财产发生变动的时期,立遗嘱确实不合适,因为会立好几份遗嘱。但是如果自己的财产已经稳定了不出现较大变动时,就应该及时立遗嘱,把自己未来的打算确定下来。比如老人家里房产征收拆迁安置房确定了可以分得几套,那就应该尽快立遗嘱了。这种情况下,安置房是重大财产,势必引起家庭内部成员的密切关注,为了防止夜长梦多,还是尽早立遗嘱为好。
再说说有家庭纠纷隐患的问题,多子女家庭成员之间,或者是老人与自己儿媳女婿之间存在矛盾,虽然很常见,但是等到未来老人过世,这种矛盾非常容易上升为家庭纠纷。原因就是家庭矛盾会和老人的遗产分配之间相结合,导致矛盾上升,甚至家庭成员之间对簿公堂。为了不让矛盾转化成纠纷,我们建议这种情况下老人应该立遗嘱。遗嘱确定下来的遗产归属,有纠纷的各方也会考虑,争议下去,也改变不了结果,这样就会减少纠纷。
后说说当老人确定与哪个子女未来共同生活了,就应该立遗嘱。多子女家庭,老人往往会和其中一位子女共同生活,由他给自己养老送终。无论是从老人本身的角度考虑,还是尽孝子女的角度考虑,老人的遗产未来给谁继承,都应该尽早有个定论。否则老人对尽孝子女的欣慰和满意如何展现呢?尽孝子女多年的辛苦付出如何体恤呢?如果尽孝子女得到的遗产和其他不尽孝子女一样多,如何体现公平呢?以上就是乔律师根据多年继承诉讼经验给大家的一点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