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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不想要抚养权怎么办?如何找到知名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24-11-13 15:14:39 浏览次数: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对共同的财产的分割发生争执,同样也会因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对簿公堂。但是有些夫妻却对孩子的抚养权避之不及,双方都不愿意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那么在离婚案件中,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呢?父母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吗?

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件在食物中见到的案例。男女双方结婚七年,女儿今年五岁。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女方认为自己从事行政工作,没有一技之长,收入微薄,未来发展空间较小,而男方是企业中的中级管理人员,收入较高。孩子跟着男方会接受到更好的教育,因此愿意将孩子的抚养权让给男方,但是男方却认为自己常年出差,没有时间照顾女儿,也不愿意要孩子的抚养权,因此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二人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对于这种情况,父母可以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吗?夫妻二人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该怎样处理呢?

作为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义务可以放弃吗?首先,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所谓义务,那就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基数性的法律规定,二人是不能自行处置的,因此,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能够放弃的,也就是说,从子女出生开始,到子女达到法定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应承担抚养义务。其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作为一种生活保障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劳动能力、经济条件如何,更不论是否愿意照顾的,都应当依法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照顾义务。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由于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父母都会自愿的履行其抚养和照顾义务,因此我们不需要过多的干预或者介入。

那么在离婚时,父母双方都不想抚养未成年子女该怎么办呢?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那么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是负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的。如果双方都不想抚养,法院会根据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强制判决。

根据民法典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担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的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此,一般法院会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进行判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会判给母亲,身患传染疾病或者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除外。第二,对于两周对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一般会考虑到男女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有无其他子女,有无疾病以及孩子之前的抚养关系等因素来进行判决。第三,如果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产生争议的,会优先考虑子女的意见。

现实中,我们不能因为离婚诉讼中夫妻二人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就对孩子不管不顾。这样不仅在法律上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也很容易给孩子的幼小心灵留下巨大的伤害。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实在没有办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选择离婚,那么一定要承担起作为父母的责任,尽我们一切的努力来解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