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婚后所得的财产,那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当然也就包括一方接受赠与或者是继承所得的财产了。那是不是说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父母去世了,留下的遗产就一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接受的赠与或者是继承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或者是遗嘱有明确约定的就除外了。也就是说,婚后继承所得的遗产是否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就看父母是否留有遗嘱。
并且是不是在遗嘱中指明了财产的继承人只是自己的子女,同时排除了子女配偶的继承权。如果说没有遗嘱,那么婚内继承所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的时候,对方是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主张进行分割的那如果说有遗嘱,而且,遗嘱中指明了遗产由夫妻中的一人所有,继承所得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会进行分割的。
我听说他父亲的遗嘱里只写明了,我名下的房产归我女儿继承,还没写别的东西。那这样写的话,到底算不算是人家两口子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咱俩怎么这么八卦。女方的父亲在遗嘱里只是写到了自己名下的房产由女儿进行继承,但是并没有明确排除男方的继承权利。那我们说女方依据遗嘱继承的房产仍然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男方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的。
但是,有一个问题要提醒大家注意,如果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没有完成继承,也就是房子还没有办理更名过户的,这种情况下,离婚的时候是不能够主张进行分割的那什么时候才能进行分割呢?只有继承人完成了继承,将房子更名过户到自己名下了,这个时候就可以要求分割了。我们不用担心,因为已经离婚了,就不能够再进行主张了。
那后我们还是要提醒大家,大多数的父母在设立遗嘱的时候,往往想要把自己的财产只留给自己的孩子,而排除对方的继承权。那就应该在设立遗嘱时明确地表示,这样设立的遗嘱才将会根据遗产被认定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