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没有房子住,前夫要求我把户口迁移走,不知道娘家能否接。坦率讲,针对于户籍管理的这个问题并不是法律问题。它就是一个当地的公安机关的一个户籍管理的一个政策问题。全国各地他可能会有不同的一个差异,但总体来说,户籍迁移概括为四种情况。
个,你就放在前夫那里,不迁可以的。法律上没有一个硬性的规定要求你必须签。他要求是他的要求,你自己判断一下情况,能签就签,不能签放在那没有关系。第二个就是如果你客观情况,你有房子,那咱们直接另立户口,把这个户口迁到这个房子的名下落在这儿就可以了。
第三种那就是迁回原籍,你要问一下娘家的村委会或居委会,也要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的派出所,了解一下整个流程,了解清楚了,你再办迁移手续。后一个就是等待再婚的时候,咱们直接把自己的户口迁移到再婚的丈夫那里。这四种情况你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做一下选择就可以了。这个不是法律上的一个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