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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愿意抚养费怎么办?咨询律师离婚咨询

发布时间:2024-10-16 17:44:19 浏览次数:

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未按照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呢?今天咱们分享一个抚养费案件的执行过程。

王丽与孙强经人介绍,在2001年登记结婚,在2007年生育了孙小宝。后来因为生活琐事及性格差异,导致双方发生矛盾,夫妻感情破裂。2013年,孙强起诉要求离婚。后来经过通州法院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孙小宝由王丽抚养。

自2013年12月起,孙强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于每月25日前付清,至孙小宝年满18周岁时止。判决生效后,孙强并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2015年6月,王丽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通州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孙强,告知王丽已经申请执行孩子的抚养费,并要求孙强给付孩子抚养费费。但是接听电话的孙强否认是本人,谎称是孙强的弟弟。

之后,法官多次联系孙强,均以相同的借口推脱,导致执行案件很长时间推进不下去。经执行法官调查,孙强名下的银行账户内没有任何的存款。执行法官将上述情况反馈给王丽,并当着王丽的面拨通了孙强的电话,听到电话声音后,王丽当即表示对方就是被执行人孙强本人,孙小宝也表示对方是自己的父亲,王丽还指出孙强的弟弟住在农村,不会说普通话,当即拆穿了孙强的谎言。

执行法官告知孙强,如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给付抚养费,法院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视情况将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孙强仍未主动支付抚养费。后来,通州法院依法将孙强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他已有的银行账户全部冻结。

但后来执行法官发现,孙强在某个银行又开通了是一张信用卡,并且孙强在信用卡中存入了一笔现金,执行法官马上强制扣划了该笔钱款,这个案子才算执行完毕。

这是一起典型的逃避执行抚养费的案件,虽然现在执行案件面临一定的难度。我们要看到,我国正加大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我们要相信法律能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