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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时的抚养费是什么费用?深圳最好的婚姻律师

发布时间:2024-08-26 17:57:46 浏览次数:

在深圳,离婚时的抚养费是指在夫妻双方离婚后,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给直接抚养方的,用于保障子女基本生活和教育需要的费用。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具体而言,对于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