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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不在场怎么办?异地可以在深圳离婚吗

发布时间:2023-05-10 11:35:26 浏览次数:

离婚时一方不在场,应该怎么办呢?这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解答一下。

首先,要明确的是,在离婚诉讼中,由于离婚对双方均有重大影响,因此需要对双方的权利进行保护,尤其是对于不在场的一方,更需要保护他/她的合法权益。所以,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具体来说,在离婚时一方不在场,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暂缓审理

如果离婚请求人只在一次开庭中出庭,但是在第二次或者之后的开庭中未能出庭,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或者有其他合法理由,缺席一方也未委托代理人出庭,则法院可以认为其放弃了参加诉讼的权利,应当暂缓审理。

二、指定监护人

如果离婚请求人在一次或者多次开庭中未能出庭,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或者有其他合法理由,缺席一方未委托代理人出庭,法院会根据相关规定指定监护人代表缺席一方参加诉讼。

三、公告送达

如果离婚请求人要求离婚,而其他一方未能出庭或委托代理人出庭,法院会根据有关规定在报纸上公告送达,以代替原告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至少为一个月,默认为被告已经收到诉讼文书。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案件中,任何一方的离开都不影响诉讼的进行,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仍然可以进行离婚程序。但离婚对双方的重要影响,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因此在进行诉讼时应当认真思考和权衡,尽量和对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以减少离婚带来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