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为了方便银行向银行贷款,银行可能会要求借款人的配偶签署知情书和担保。妻子签署这些文件银行贷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答案是否定的。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女方签署的文件是什么。如果是知情书,说明你知道男方有这部分贷款,但其实男方贷款还是用于个人支出,不用于家庭生活,这部分贷款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女方签署了“共同贷款人”、“担保责任承担”等文件,则属于男女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
在法编制的《2022年司法案例汇编》中(2020)浙03民终2149号案例中,是一名典型的女子在一家银行签字但未判决该女子承担债务的案例。2013年,李先生向广发温州分行申请了15万元的信用贷款。贷款的目的是生产经营,购买数码产品。李先生和陈女士于2009年结婚。在贷款申请材料中,李先生一人签署了借款人一栏,另一栏名为“借款人配偶签字”。陈女士在这一栏签署了自己的名字,从20年到32年。
于是广发温州分行起诉李先生、陈女士要求偿还上述债务。
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浙江省温州市某基层法院一审、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陈女士在“借款人配偶”一栏签字,只能代表陈女士知道这一借款事实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她承认这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同时,广发温州银行也没有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李先生和陈女士的家庭生活的。此外,广发温州分行作为一家正规的金融机构,具有足够强的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贷款申请本身应由银行承担。
根据上述案例律师团队的分析,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认定标准是“夫妻双方有借款协议”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在实践中,男女双方作为借款人一起签字,在法律意义上与一方作为借款人签字,另一方未签字完全不同。如果男女双方作为借款人一起签字,很明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只有一方签字,则属于法律基本意义上的个人债务。只有债权人(即贷款人)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此时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基于此,夫妻之间要慎重决定签署对方的贷款。债权人向他人借款时,要做好风险防范,确认对方的婚姻信息,尽可能要求对方夫妻共同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