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关系走到尽头,随着夫妻关系的变化,财产关系也要相应调整。房地产、存款等有形财产容易分割,但如何分割无形财产,如着作、商标等知识产权?
邱先生一直在做皮革生意,在工作中认识了同龄人王女士。他们的商业理念和生活态度非常相似,所以他们可以非常交谈。时间长了,他们相爱了很久,携手走进了婚姻殿堂,他们的生意由邱先生照顾,一起发展。
邱先生带着新婚的喜悦,为皮具品牌注册了商标,并以自己的名义注册。
婚王女士退居二线,做家务,邱先生继续在外打拼。随着皮革生意的蓬勃发展,邱先生出差的时间越来越长。因为长时间无法和王女士沟通,他们的关系越来越淡。
渐渐地,王女士不再愿意做家庭主妇。她计划在家乡开一家皮具店,重新做生意。王女士的想法让邱先生非常不满。他认为没有人照顾他的家庭会影响他的事业。因此,他们整天争论问题。王女士提出离婚,要求分割皮革商标所有权,并建立另一个门户。
那王女士能不能把注册在邱先生名下的商标分开?
这取决于商标的属性。商标属于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本质上是区分商品的标志。如果允许原夫妻离婚后在各自的商业活动中使用相同的商标,商标本身的意义就会丧失。
虽然我国不禁止共有商标权,但夫妻离婚后如何授权共有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此,即使夫妻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倾向于协商调解,通过一方获得商标,另一方获得对价补偿或双方协商解决问题。一般来说,婚后一方获得的知识产权本身将归一方所有,权利只由权利人行使。
但商标权虽然是无形财产,但商标带来的好处是有形的,可以直接划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获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时,商标权收益应该怎样认定和分割?
如果商标权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仍然没有获得利益,那么商标权在离婚时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该适当照顾另一方,因为商标权本身虽然没有获得利益,但也应该保证离婚后商标权一方未获得的财产利益期望。
如果你在婚前获得了商标权,你将在婚后开始获得利润。一般来说,这种收入会被视为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对方能够证明自己在婚后为商标权的收入做出了贡献,就可以获得合适的财产。
具体来说,根据王女士的要求,这个商标是在她和邱先生结婚后注册成功的,并且是以邱先生的名义注册的,所以不能直接分割,但是因为这个商标已经产生了收入,王女士完全可以要求分割商标权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