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是一个非常受欢迎的短视频社交软件。也有很多人通过抖音奖励主播。有些人甚至花了很多钱来这样做。这对单身人士和已婚人士都有好处。直到这件事导致了诉讼。例如下面的情况。
婚这名男子沉迷于抖音,遇到了一名女主播,并发展成了一段恋人关系。为了赢得女主播的心,这名男子通过抖音平台获得了一颗心“打赏”夫妻共有财产累计花费30多万元。这件事终被妻子发现,引发婚姻纠纷。
但是,在分割离婚财产时,法官没有处理上述资金,理由是上述资金涉及外人的利益。因此,离婚女性方便地将女性主播作为被告知法院,要求法院认定赠与合同无效,并以赠与资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性未经其同意擅自给予他人损害其合法财产权为由返还全部财产。
对此,被告认为是抖音平台的主播,所得“打赏”属于自己的劳动收入,不是赠与关系,所以拒绝退还。
对于上述矛盾,离婚律师认为女主播的反驳理由是正确的。原因是:该男子首先通过抖音平台购买虚拟货币,然后通过购买礼物来购买被告“打赏”,被告并没有得到全部收入。所以,男方的行为不是赠与,而是一种具有对价关系的服务消费行为。被告对返还财产不负责任。
本案的审判结果也证实了对婚姻律师的分析。法院还认为,该男子的情况“打赏”行为是一种消费行为,而不是赠与行为。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请求,确定赠与无效,并要求归还所有财产。
虽然案件已经结束,但律师认为妻子仍然有机会弥补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法律,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因此,妻子可以提起另一项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该男子赔偿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