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132-4944-0560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专业领域 >> 遗产继承 >>文章详情

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深圳房产继承咨询

发布时间:2022-11-25 15:30:23 浏览次数:

在我们律师所代表的许多婚姻案件中,一些离婚财产来自他们继承的遗产。对于一些当事人来说,在情感上很难接受看着对方在离婚时拿走父母辛苦一辈子积累和留下的资产。因此,在离婚案件中,继承的遗产往往存在较大的争议。

然而,中国法律似乎没有考虑到这些资产中所包含的特殊情感因素。只一个简单的规定:只要遗书不明确,只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在离婚时分割。

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深圳房产继承咨询

具体法律规定《民法典》第1061条:继承或捐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当这位离婚律师昨天接受咨询时,顾问遇到的情况是这样的:

双方已经结婚多年了。在婚姻期间,该男子的父亲因病去世,没有留下遗书。经核实,他的父亲留下了大约400万元的银行存款。由于他的父母早就离婚了,而这个男人是的儿子,这个男人把遗产证书带到了银行,银行把存款转到了这个男人的银行账户。

不久之后,夫妻关系出现了问题,很快就发展到准备离婚的程度。这400万元自然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在上述情况下,如果该男子在继承之初并没有真正继承,如果他能够采取适当的措施,他实际上可以避免今天的不利局面。还有不止一项措施。然而,该男子只是办理了法定继承手续。

让可以避免的事情发展到不可挽回的程度。因此,男方在离婚时无法保留所有继承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与女方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