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夫妻离婚时涉及按揭房产(即婚后贷款购房,尚未还清贷款)的处理,是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重点和难点。由于房产通常价值较高且存在贷款,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产权归属、贷款偿还、增值分配等问题。以下是深圳地区离婚按揭房产处理的常见情形和法律要点:
一、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第106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包括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二、按揭房产的常见处理方式
(1)双方协商一致
方式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约定:
房产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偿还贷款,并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
房产出售后分割售房款;
暂时不分割房产,待贷款还清或孩子成年后再处理。
(2)法院判决
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以下因素判决:
房产产权归属(登记在谁名下);
还贷情况(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房屋市场价值及增值部分;
子女抚养权(如房产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
双方经济状况(谁更有能力继续还贷)。
三、具体处理情形分析
情形1:房产是婚后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法院可能判决:
房产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补偿金额=共同还贷部分+增值部分);
或房产出售后分割售房款。
情形2:房产是婚后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
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如父母明确赠与一方)。
处理方式与“登记在双方名下”类似,但法院可能更倾向于将房产判给产权登记方(因贷款合同通常以产权方名义签订)。
情形3:房产是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房屋产权归首付方(因婚前首付属于个人财产),但:
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
补偿金额计算方式:
共同还贷部分:婚后双方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增值部分:(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 - 购房时总价)÷ 购房时总价 × 共同还贷部分。
情形4:房产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加名行为视为赠与),原则上均等分割。
四、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
如果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有权获得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金额 = 共同还贷部分 + 共同还贷部分 × 房屋增值比例
共同还贷部分:婚后双方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可通过银行流水计算);
房屋增值比例:(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 - 购房时总价)÷ 购房时总价。
示例:
购房时总价:500万元;
离婚时市场价值:800万元;
婚后共同还贷:100万元;
增值比例 = (800 - 500) ÷ 500 = 60%;
补偿金额 = 100 + 100 × 60% = 160万元。
五、房贷的处理
房产归一方所有:
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
另一方不再承担还款责任,但需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离婚析产)。
房产出售后分割售房款:
双方共同出售房产,用售房款偿还贷款后,剩余部分按比例分割;
适合双方均无力或不愿继续还贷的情况。
暂不分割房产:
双方可协商暂不分割,继续共同还贷,待条件成熟(如孩子成年、贷款还清)后再处理;
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还款责任和未来分割方式。
六、深圳的特殊政策与注意事项
深圳房价较高,增值部分显著:
法院在计算补偿时,会重点考虑房屋增值部分,可能涉及较大金额。
离婚析产手续:
如果房产判给一方,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即去掉另一方的名字),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材料。
公积金贷款:
如果房产是公积金贷款购买,离婚后需变更主贷人(如房产归另一方),需向公积金中心申请。
税费问题:
离婚析产过户通常可享受税费优惠(如免征增值税、契税等),但出售房产时需按正常规定缴税。
七、建议
尽量协商解决:
按揭房产分割涉及贷款、产权、税费等问题,协商可避免诉讼成本和时间消耗。
保留相关证据:
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贷记录、房产证、银行流水等,以证明出资和还贷情况。
明确产权变更和贷款偿还责任:
如果房产归一方,需在协议中明确另一方不再承担还款责任,并约定配合办理析产手续。
必要时咨询律师或房产中介:
如涉及复杂情况(如父母出资、贷款未还清等),建议委托专业人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