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如果夫妻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中国的离婚制度以“感情确已破裂”为法定离婚标准,即使一方不同意,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法院终仍可能判决离婚。
一、离婚的两种方式
在中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双方自愿,去民政局办理)
需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
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协议离婚无法进行,只能走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起诉,法院判决)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深圳地区)
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深圳市各区法院(如福田法院、南山法院、罗湖法院等)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流程如下:
1. 起诉离婚的条件
原告(起诉方)必须是夫妻中的一方;
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一方);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如要求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
属于深圳法院管辖(一般由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 次起诉离婚(可能不判离)
如果次起诉离婚,且被告坚决不同意,法院通常会先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但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离婚情形”(如家暴、重婚、分居满2年等),法院可能判决不离。
3. 第二次起诉离婚(大概率判离)
如果次起诉被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
第二次起诉时,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大概率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深圳法院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除非有特殊情况(如被告能证明感情未破裂),一般会判决离婚。
三、哪些情况法院会判决离婚?
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如果符合以下法定离婚情形,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长期稳定的婚外情);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被宣告失踪)。
注意:如果只是“性格不合”“争吵”等一般矛盾,次起诉可能不判离,但第二次起诉通常会判离。
四、深圳离婚诉讼的注意事项
管辖法院
一般由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深圳连续居住满1年)的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在深圳有居住证且满1年,可在深圳起诉。
证据准备
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报警记录、分居证明、聊天记录等);
财产证据(房产证、银行流水、股票等);
子女抚养证据(如收入证明、抚养能力证明等)。
调解程序
深圳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可以出具调解书(与判决书效力相同);
如果调解失败,法院会开庭审理并判决。
时间成本
次起诉:3-6个月(可能不判离);
第二次起诉:6个月后再次起诉,3-6个月审理,总计约1年左右可能判决离婚。
五、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坚持起诉
即使次不判离,6个月后再起诉,法院大概率会判离。
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
如分居证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家暴证据(报警记录、医院诊断等)、出轨证据(聊天记录、照片等)。
委托律师
深圳离婚诉讼涉及法律程序和证据要求,建议委托专业婚姻律师,提高胜诉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