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夫妻离婚时贷款房产的分割需综合考虑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贷款偿还情况等因素,并遵循《民法典》及深圳地方司法实践。以下是具体分配规则和操作流程:
一、贷款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婚前贷款购房
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
婚后贷款购房
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可协议调整),贷款剩余部分由取得产权方承担。
父母出资购房
根据出资性质(借款或赠与)及登记情况判定归属。
协议优先
双方可协商分割方式(如一方取得产权并补偿另一方、变卖后平分等)。
二、常见情形及分割方式
1. 婚前贷款购房
(1)登记在一方名下
全款购房:房产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分割。
贷款购房:
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
计算公式:
补偿金额 = 共同还贷金额 ÷ 房屋总价款 × 房屋现值 ÷ 2
举例:
房屋总价300万,首付100万(婚前),婚后共同还贷50万,现值500万。
补偿金额 = (50 ÷ 300) × 500 ÷ 2 ≈ 41.67万。
(2)登记在双方名下
视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除非有协议约定按份共有)。
2. 婚后贷款购房
(1)全款购房
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可协议调整)。
例外:若一方能证明购房资金完全来自个人财产(如婚前存款、继承/受赠明确指定给个人),则可能认定为个人财产。
(2)贷款购房
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或双方共有,剩余贷款由取得产权方承担,另一方获得补偿。
补偿计算:
共同还贷部分 ÷ 2 + 对应增值部分。
举例:
房屋总价500万,首付200万(婚后共同出资),贷款300万,婚后共同还贷100万,现值800万。
补偿金额 = (100 ÷ 500) × 800 ÷ 2 + (100 ÷ 500) × (800 - 500) ÷ 2 ≈ 120万。
(3)父母出资购房
一方父母全款出资: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视为个人财产(除非有协议约定为共同财产)。
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如首付):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视为借款或赠与(需举证)。
登记在双方名下:共同财产,父母出资一般视为赠与双方。
双方父母出资:
按份共有(按出资比例分割),除非另有约定。
3. 特殊情形
(1)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法院可能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直接分割,由抚养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2)小产权房/未取得产权的房屋
法院一般不处理所有权,仅判决使用权归属(如由一方居住并补偿另一方)。
(3)军产房、央产房等特殊房产
需遵循特定政策规定,可能限制上市交易或分割方式。
三、深圳法院实践中的注意事项
房产估值
法院通常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房产现值(参考市场价)。
补偿计算
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计算需精确(需提供还款记录、购房合同等证据)。
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
若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如家暴、出轨),法院可能倾斜分割比例。
执行难度
若一方拒绝配合过户或支付补偿款,需申请强制执行。
四、办理流程
1. 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
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房产分割方式(如一方取得产权并补偿另一方)。
到深圳市任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2.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争议大)
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深圳各区法院)起诉:
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银行流水等证据。
法院调解或判决后,若一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五、建议
保留证据
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贷款记录、父母出资证明等。
咨询专业律师
深圳房产分割涉及政策、评估等复杂因素,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注意冷静期(协议离婚)
提交申请后有30天冷静期,期间可反悔。
如需具体案例分析(如深圳房产分割、父母出资认定),可提供详细信息进一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