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婚前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形:
1. 婚前全款购房
如果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前贷款购房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仍属于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应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仍属于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取得房产证不影响其性质。
3.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
如果婚前房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或者双方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房产为共同所有,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
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特殊情况
婚前房产婚后装修或扩建:如果婚前房产在婚后进行了装修或扩建,且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装修或扩建部分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婚后出售:婚前房产婚后出售所得款项,一般仍属于个人财产,但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投资,则可能转化为共同财产。
总结
婚前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以及是否涉及婚后共同还贷或加名等因素。若无特殊约定,婚前房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