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要求一次性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吗?原则上是定期给付抚养费,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为了更好的保护子女的权益,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要履行抚养义务,给付抚养费。
给付抚养费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定期给付,或者是按月,或者是按季度和年度给付抚养费。另一种是一次性给付,将定期应该给付抚养费的数额乘以抚养孩子到成年的年限计算出抚养费总额。
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确实可以省去索要抚养费的麻烦,避免离婚双方因为接触产生新的矛盾。但也有可能会让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将子女视为自己私有限制,拒方探视孩子,并且存在挥霍抚养费、侵害子女权益的风险。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般不会支持,但法律也考虑到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应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存在逃避抚养的行为,或者存在出国服刑等情况,无法按时支付抚养费,并且此时它还具备一次性支付的经济能力的。如果这些特殊条件都具备,基于对儿童生存权利的保护,法院就有可能判令一次性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