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离婚后,继父能起诉要求返还抚养费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是自愿履行的赠与行为,并且赠予已经完成不可撤销,要求返还没有法律依据。
重庆万州法院近审理了一起案件,继父抚养了继子十多年,在继子成年后还出资3万元供其上大学,孩子完成学业有了独立生活能力,孩子母亲却起诉要求离婚。继父觉得自己多年来白白帮别人养了孩子,就向法院主张要求返还3万元的抚养费。虽然可以理解这位大哥的委屈,但这种做法不可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在孩子没有成年前,因为与孩子母亲结了婚,作为继父有法定的义务抚养教育继子。而在孩子18岁成年后,父母没有了抚养义务,继父继续为其提供大学的生活费用,实质上是一种出于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已经完成就不能够撤销,但是法院还是肯定了这位继父的行为,认定其与继子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荫在对方老后尽赡养义务回报养育之恩。大家认为这位继父要求返还抚养费合理吗?欢迎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