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以后,他突然和我说,我们有共同的债务要我还,这合理吗?
通常会考量的因素有,,借贷时间。如果借贷行为发生在特殊时期,比如分居、离婚冷静期、离婚诉讼中的,也应该是考量因素之一。
第二,借贷金额,金额较小的,如果没法证明实际用途,则很容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金额很大,明显超过日常生活所需的,一般不会认定成夫妻共同债务。第三,钱款交付。比如钱款虽然是丈夫借的,但是借款的时候他用了妻子的账户收款,即使妻子不知情,这种情况也很难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四,如果丈夫借款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五,丈夫个人奢侈品消费,个人旅游消费的,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那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准备债务证明、还款记录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