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如果老公在离婚时没有财产可供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仍可协商解决或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无财产分割的情况下,重点可能会转移到子女抚养权、赡养费和将来的财产分割上。
分析过程:
确认财产状况:首先明确双方是否真的无共同财产,包括隐性资产和未来可能获得的资产。
协商一致: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权和赡养费问题。
法律咨询: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在无财产可分情况下的权利和义务。
提交诉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及其他相关事宜。
法院审理: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安排开庭时间,听取双方陈述和辩论。
法院判决:根据审理情况,法院终作出判决,确定离婚及相关事宜的处理。
论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千零八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建议:面对深圳离婚老公没有财产分割的情况,建议当事人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分歧。在协商过程中,应关注子女抚养权和必要的生活保障。如果协商失败,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确保所有法律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同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尊严,避免不必要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