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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失联法院作出缺席判决,男方首次起诉顺利解除婚姻

发布时间:2024-04-02 17:51:49 浏览次数:

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张诗雅律师与李天欣(实习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顺利结案。在家理律师的帮助下,男方次提起离婚诉讼便达成了离婚的诉求。

2005年,当事人双方结婚。婚后双方因三观不合思想观念差异较大,夫妻感情逐渐淡漠,频繁发生争吵,矛盾愈演愈烈以致无法调和,难以继续共同生活。2019年,男方搬离共同居住的房屋,在外单独租房居住。此女方处于失联状态,男方及女方的家人都联系不上女方。男方无奈,委托家理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认为女方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视为放弃在庭审中答辩、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当事人双方自2019年开始分居,男方已经四年联系不上女方,而女方未出庭对男方的上述主张及证据提出异议,因此,法院采信男方的证据,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一般来说,离婚案件是不能缺席判决的,但在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一方下落不明等情形,是可以缺席判决的。家理律师正是利用了女方极有可能不会出庭这一有利条件,帮助男方顺利达成离婚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