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当夫妻双方决定协议离婚时,必须签订一份包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的离婚协议书。然而,若一方发现协议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应对。
如果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发现问题的一方可以拒绝继续办理,并向对方提出更正的要求。如果对方拒绝更正,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例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定离婚协议的内容。
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但发现协议内容不属实,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在未经法院审查的情况下没有强制执行力。
此外,如果一方在离婚协议中故意隐瞒财产、虚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欺骗对方,受害方有权要求法院撤销或变更相关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对故意欺诈的一方给予少分或不分的处理。
在深圳面对离婚协议内容不属实的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是通过协商还是法律途径,关键在于及时行动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