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因为老婆不孕离婚,那么如何判定离婚的赡养费用以及财产分配问题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相互扶持,共同抚养子女。如果一方不能生育,不应当成为离婚的原因。因此,在判定离婚及相关的财产分配问题时,不能以老婆不孕为主要原因。
在法律层面上,判定离婚时不仅要考虑老婆不孕这个原因,还要综合考虑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另外一些重要情况,如感情状况、家庭关系等。
在离婚时,如果老婆不孕,对方所获得的赡养费用也应该是相应地偏高。因为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在离婚时应该承担更多的赡养费用,帮助对方保障生活需要。但具体的赡养费用数额,应该根据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生活水平进行综合考虑。
在财产分配方面,应该以夫妻双方的贡献和财产情况为基础,并非一方不孕造成的影响而进行配偶靶子。这需要结合夫妻双方的具体财产情况、个人贡献情况来进行判定。一方的不孕问题,不应该是夫妻财产分配的决定因素。
总而言之,离婚是夫妻关系破裂的结果,而不是仅仅因为老婆不孕。在判定离婚及相关问题时,应该全面考虑夫妻双方的相关情况,以公平、公正、合理为原则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