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传票是法院发出的要求离婚一方到法院接受调解或者参与庭审的通知书。如果被传票方不去,会有以下可能的后果:
1. 缺席裁决:如果被传票方没有事先请假或者没有提供有效的理由缺席,法院可能会对案件进行缺席裁决。这意味着法院只听取申请方的陈述,而被传票方的意见不被考虑。如果法院认为申请方的申请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可能会做出与申请方请求相符的判决。
2. 逾期不许抗辩:如果被传票方没有及时出庭,法院可能会依照法律规定,不再允许被传票方进行抗辩。这就意味着,被传票方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再提出任何抗辩理由,法院将会根据申请方的请求做出判决。
3. 强制出庭:如果被传票方没有按时到庭,法院可能会采取强制措施,如强制传唤、罚款、强制传唤等等,以保证案件正常进行。此外,如果被传票方违反法院的要求,可能还会被罚款或其他处罚。
4. 影响案件处理:如果被传票方不出庭,可能无法及时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或者表达自己的观点,这可能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判决。同时,被传票方不出庭也可能会延长案件的处理时间,给自己和申请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
被离婚传票通知的一方按时出庭,并准备好自己的相关证据和材料。如果无法按时到庭,提前向法院出具请假申请,并提供有效的理由,以免因此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