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庭外调解是指离婚案件在法院审理之前,当事人通过调解达成协议,避免诉讼纠纷。一般而言,离婚庭外调解的过程可以分为如下几个步骤:
步,双方意见征集与初步调解。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接到申请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传唤到调解室,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建立当事人的互信关系,了解案情,进一步明确离婚当事人的诉求和利益争夺的焦点,以达到初步缓和双方矛盾的目的。
第二步,深入调解和撮合达成协议。在初步调解基础上,调解员将继续分析当事人的利益诉求,掌握敏感问题,全面分析双方谈判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在强化沟通交流的基础上,调解员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发挥撮合作用,提供具有实效性的调解意见,诱导当事人就离婚事宜进行协商,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步,形成调解协议。在达成协议调解员将起草调解书,要求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并签署协议。调解协议是离婚当事人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和规范。调解员应当尽可能地采纳当事人达成的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认的道德要求。
第四步,司法确认。依据当事人的协议,调解员将调解书送交人民法院审查,如果法院确认协议调解协议就成为判决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实现充分的司法保障。
离婚庭外调解的过程是非常难得的机会,它不仅可以解决双方争议,减少矛盾,还可以提高当事人的调解意识,增强当事人的责任感,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