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偿作为一项法律规定,是对于因离婚而产生的损失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但是当某个个体在离婚时没有足够的经济条件来负担这种费用时,应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要说,离婚补偿是有法律规定的,并且是很重要的。“离婚补偿”的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而不是另配的赡养费用。如果离婚补偿无法以现金方式一次性给予,那么可以采用其他的方式来弥补,比如说可以给与一定程度的债务慰劳,也可以通过房产等财产的划分来实现。
如果实在无法实现支付离婚补偿的现金形式,那么双方可以协商另外的解决方式。例如一方可以允诺在今后支付对方,或者在拥有足够经济条件之后再行补偿。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时间跨度太长,在很多情况下可能以一方不履行这项义务而结束,这对于双方都是不利的。另外一方面,如果一方无法支付离婚补偿而另一方仍坚持要求支付,将会导致人际关系的恶化,这无疑是一种不好的结果。
解决离婚补偿问题首先要明确立足点:离婚补偿是由法律规定的一项义务,但如果因财力困难无法偿付,则可以协商解决。此时双方要充分表达各自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并尽量维护彼此的尊严和人格,以便找到一个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