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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深圳离婚纠纷一方有过错的财产分配

发布时间:2023-04-07 08:32:22 浏览次数:

起诉离婚是指一方或双方婚姻关系已无法维持,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在起诉离婚过程中,需要准备一些相关的材料,以证明婚姻关系已经无法修复,揭示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方面的利益分配问题。以下是需要准备的材料:

1. 起诉书:起诉书是一份陈述离婚原因、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正式文件,必须清晰、准确,逐条论述有关离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2. 证件材料:离婚案件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汽车证、银行存款证明等证明双方财产状况的证件材料,如果有子女则还要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及抚养费用的明细等材料。

3. 财产清单:财产清单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拥有的全部财产情况,包括房产、汽车、金银珠宝、银行存款等所有资产的详细清单,以便法院能够按照财产分割原则公正地分配婚姻财产。

4. 子女抚养协议书:如果有子女,需要提供子女抚养协议书,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及财产分配权问题。

5. 证人证言和调解书:如果双方争议激烈,法院会考虑邻居或证人的证言加以核实,或者推荐双方试图调解而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提供调解书作为参考。

总的来说,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非常多,准备这些材料需要耗费时间精力,因此在起诉离婚之前,需要考虑清楚婚姻关系是否真的无法挽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