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属于离婚协议的书面化表达形式,本身并不代表离婚的事实的发生。离婚的法律意义在于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而不在于调解书的具体形式。因此,离婚调解书并不算作离婚本身。
离婚调解书通常是离婚协议的书面记录,包括离婚协议各项内容的约定,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离婚调解书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和人民法院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调解书的作用在于明确双方离婚协议的内容,并为离婚相关的纠纷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为了保证双方利益得到保障,建议在签订离婚调解书的过程中,要慎重考虑各项约定内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避免因认知偏差及情绪波动等因素导致不公、不合理的约定。
总的来说,离婚调解书并不算作离婚本身。离婚的实质在于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而不在于书面形式的约定。离婚调解书的作用在于约定协议的具体内容,提供法律依据并确保双方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