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132-4944-0560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专业领域 >> 离婚诉讼 >>文章详情

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深圳婚约财产纠纷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3-04-03 10:55:17 浏览次数:

自愿离婚协议是夫妻经过协商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有一致意见,可以依法离婚。而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取决于夫妻双方的自愿和协商一致。

一般情况下,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只要离婚协议内容合法、合理、公正,并且未涉及禁止协议的内容,如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望权等,离婚协议就是双方自愿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存在一方受到迫压、欺骗等形式的不公平待遇,或者协议的内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这样的自愿离婚协议就是无效的。

并且,如果在离婚后的一段时间内,夫妻双方发现协议存在重大错误或者不合理之处,双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离婚协议,重新进行离婚处理。

总的来说,在离婚协议中,本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合法的自愿离婚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有效地解决夫妻之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