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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自己写的离婚协议有效吗?深圳周边专做离婚案件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29 08:56:22 浏览次数:

夫妻离婚协议是指自愿离婚的双方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自主协商制定的文书。因为离婚协议是经双方协商达成的约定,所以它的效力不亚于法院判决。但是,由于很多夫妻不清楚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所以在起草离婚协议时要格外小心。

首先,离婚协议的起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必须遵循相关法规。例如,夫妻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方式等事项,但是他们不能协议解除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相关法规界定的抚养费、赡养费等义务,以及离婚协议不允许免除或限制的法定权益,如子女的监护权等。

其次,离婚协议必须是自愿达成的。当然,自愿离婚的基础是夫妻间不存在身心障碍等不利因素的干扰。如果其中一方被协议压制、欺骗、恐吓等,导致达成协议时存在精神威胁,那么该离婚协议就是无效的。

后,离婚协议必须是被法律承认合法的。离婚协议的起效需要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排除异议。只有离婚协议被法院判决为有效后,才能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

总而言之,离婚协议作为夫妻协商的产物,其效力不亚于法院判决。因此,在起草离婚协议时,夫妻应该明确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并确保其遵循相关法规。此外,只有在夫妻自愿达成协议并通过法律程序进行验证后,离婚协议才能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