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断是非常重要的。法律一般推荐保护孩子的利益,而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和教育等因素。在大多数情况下,抚养权分配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 平等原则
在离婚讨论中,对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断应该是平等的。这表示两个孩子的情况应该被同等地考虑,而不会因为一个孩子比另一个更受欢迎、更合适或更容易照顾而偏袒。
2. 实际受抚养者原则
由于孩子的的抚养不仅需要父母的精神支持和谅解,还需要实际的照顾行动,所以在离婚时,抚养权的判断应该向实际而非理论倾斜。因此,抚养孩子的父母应该是真正负责和拥有能力养育孩子的人。
3. 稳定和连续原则
保持孩子生活的稳定和连续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授予那些能够提供稳定和连续生活的人。如果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具有稳定的生活条件,可以为孩子提供舒适、合适的生活环境,那么他们可能被分配抚养权。
4. 选定抚养者的意愿原则
如果父母之间存在诉讼,法院可能会要求孩子的意见和意愿。这是因为在考虑孩子的抚养权时,孩子的意愿应该是尽可能重要的因素之一。但是,如果孩子的意见不正确或与其利益不符,法院可能会拒绝遵循孩子的意愿决定抚养权。
总结而言,离婚对于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判断,主要考虑孩子的利益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护孩子的情感、生活、教育等各种方面,保证孩子的稳定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