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132-4944-0560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专业领域 >> 子女抚养 >>文章详情

没离婚时的抚养费怎么要?深圳本地离婚律师排行榜

发布时间:2023-03-25 09:07:46 浏览次数:

在离婚之前,如夫妻双方已经分居或无法共同生活,需要确定子女的抚养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抚养费的问题。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或分居由非居住在一起的一方向居住在一起的一方支付的生活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子女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健康保健费用等费用而定。

在我国的法律中,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有一个相对的底线,就是抚养费不得低于当地低工资的50%。因此,即使离婚之前没有定期支付抚养费的约定,离婚时也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低工资标准,确保抚养费的数额不低于这一底线。

此外,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责任是由两个父母共同承担的。因此,双方在协商抚养费时也应该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条件和子女的实际需要,制定出合理、公正的方案。

在离婚前,父母应该协商好子女的抚养问题,并制定出合理的抚养费方案。抚养费的数额应当以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当地低工资标准为基础,确保子女的生活质量和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