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是一种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对于离婚纠纷的解决也是如此。如果双方通过调解达成了离婚协议,且在调解书中载明具体协议内容并经双方签字、盖章,那么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此时,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可以依据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一方对调解协议不满意,仍有权向法院起诉,但需要注意的是,如原协议是在法院调解下达成的,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离婚案件与调解协议之间存在“法定的和解制度”,即当案件调解成功达成和解,当事人不能就和解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和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非经调解协议双方同意,不能撤销或者变更。
在当事人调解过程中,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无论是妥协还是放弃权利,都需要考虑到离婚后的生活质量和安稳。若一方在调解过程中表现出不诚信、不配合,甚至拒绝调解,法院将会对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离婚案件开庭即使双方通过调解达成了协议,但协议中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才能有效。如协议内容不合法,对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具备任何法律约束力。因此,在离婚过程中,要依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盲目接受不利的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