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离婚应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此,如果你想离婚,就必须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不能去外地办理。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离婚当事人因工作调动、被安置等原因必须离开户籍所在地,在新的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也是可以的。具体办理方式可以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
在办理跨地区离婚手续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起诉书;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离婚手续有所不同,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还需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进行了解。
总的来说,虽然外地离婚可能会存在些许不便,但只要按照规定办理,就可以依法离婚。离婚是一项艰难的过程,期望当事人能够理智面对,妥善处理各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