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二审是否需要重新开庭,要根据不同地区法院的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案在一审已经经过了完整的庭审,当事人已经提交了足够的证据,并且法院已经作出了裁决,那么在进行二审时,法院不需要重新开庭,只需要对已经存在的审判材料进行审查。
然而,如果在一审中出现了没有经过庭审的证据,或者当事人和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有瑕疵,比如出现偏袒、冷落等情况,那么在二审时,法院可能就需要重新开庭,让当事人重新陈述案件事实,提供证据,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的裁决。
此外,如果在一审中,法院裁决后没有经过上诉程序,而是直接双方遗嘱达成协议,经过公证的,那么在二审时,也不需要再次开庭,只需要审查协议的合法性即可。
在离婚案件的二审中,是否需要重新开庭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一审已经经过了完整的庭审,当事人已经提交了足够的证据,而法院已经做出了公正的裁决,那么在二审时,法院不需要重新开庭,只需要对已经存在的审判材料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