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情况下,孩子的利益永远应该是至上的。离婚的情况下,抚养权的问题也应该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
如果离婚的女方拥有孩子抚养的能力和资源,同时可以提供充分的关怀和爱护,那么女方应该有权获得儿子的抚养权。
然而,如果男方拥有相同的资源和能力,或者有比女方更好的抚养条件,那么儿子的抚养权应该根据孩子的利益来决定。
离婚父母应该努力协商,并根据孩子的需求和健康状况来制定共同的抚养计划。如果协商不成功,法院终将根据孩子的利益做出决定。
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应该为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付出的努力,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