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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管辖?深圳专业离婚案律师电话

发布时间:2023-03-23 08:54:07 浏览次数:

起诉离婚的管辖是指离婚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应当由离婚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来说,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可以选择将离婚起诉状递交到自己和被告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如果离婚双方的户籍地不在同一个地方,原告可以选择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中间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告上诉。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材料转交给被告所在地或中间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同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案件必须在双方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一方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诉讼。如果当事人一方不能完全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指定诉讼代理人代表其进行诉讼。

总之,准确选择起诉离婚的管辖是十分重要的,对于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双方应当在撰写诉讼材料前仔细考虑选择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