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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服上诉程序?深圳涉外离婚律师费用多少

发布时间:2023-03-22 10:21:18 浏览次数:

离婚不服上诉程序是指当某一方对原判决不满意,认为其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对原判决进行审查。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对原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下面就是离婚不服上诉程序的详细介绍。

流程

1. 上诉状的准备: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递交上诉状、原审判决书,要求再行审理案件。

2. 受理和立案:上级法院通过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上诉,并立案,发出证明材料。

3. 过程中的庭审:进行上诉庭审,当事人、证人应到庭作证,提供书面陈述、证明等材料,进行辩论等。

4. 再次判决:上级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发生改判或维持原判。

5. 判决生效:当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即为终审判决,双方不能再次上诉。

注意事项

1. 上诉时限: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必须提交上诉书。逾期未上诉,则原判决生效,执行程序继续进行。

2. 上诉费用:上诉一般要支付上诉费用,包括卷烟费、公证费等。

3. 上诉理由:必须明确具体上诉理由,如上一级法院的判决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事实明显错误等。

4. 上诉必须有证据:只有有证据证明上一级法院的判决违法或者错误,才能加强上诉的可信性。

离婚不服上诉程序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如果确实存在上述不正常情况,可以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同时,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要注重保存证据、申请取证等,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