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原告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可以选择不出庭。但是,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原告需要出庭进行辩护。
如果被告方不同意离婚或要求离婚双方协商解决财产分割或抚养子女问题,那么离婚原告需要出庭参加庭审,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辩护和提供证据。
如果离婚原告提出不当得以成立的离婚事由,如虚假诉讼、妨碍婚姻自由等行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并出庭进行证言。
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原告可以不出庭,但这并不意味着离婚程序会更加简单快捷。在离婚案件审理中,需要各方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进行充分辩护,才能保障案件的公正、公正、公正审理。如果离婚原告不出庭,有可能会导致审判困难和结果不尽如人意的情况。因此,离婚原告在选择是否出庭时,需要权衡利弊,决策是否需要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