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财产分配是婚姻法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协议财产归属的约定以及胀及给付财产及财产赔偿的原则应当依照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其中财产包括夫妻婚前和婚后所得的所有财产和应当被保护和分配的财产,例如房产、车辆、企业、存款、投资等。
但是,在实际分配过程中,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法定程序进行裁定。而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的财产分配须以以下原则为依据:
1. 公共财产原则:夫妻在婚姻期间一起购买的财产或对该财产共同进行过付出应视为共同财产。在未婚的前提下成立的共同,应当视为个人财产,而在婚姻期间成立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 权利平等原则:夫妻在婚姻期间需要通过共同努力达成共同目标,因此在财产分配时候应体现双方的权利平等。
3. 按需分配原则:按照夫妻目前的生活状态、经济状况、双方的经济贡献以及财产种类等因素来确定财产分配比例。
在财产分配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夫妻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裁定,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而对于离婚财产分配,应该事先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财产买卖合同、物业证书、账户、付款证明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