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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诉讼离婚由哪个法院审理?深圳专业的婚姻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17 10:57:03 浏览次数:

异地诉讼离婚,指离婚双方居住在不同的法院管辖区内,因此需要确定由哪个法院来审理此案件。通常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异地诉讼离婚应该由以下三种法院来审理:

1. 婚姻登记所在地法院:如果离婚双方的婚姻登记地和居住地在不同的地方,一般应该由婚姻登记所在地法院来审理。这是因为离婚的法律效力产生,一定要按照婚姻登记地的民事行政机关的规定来执行,因此婚姻登记所在地法院有权审理其离婚事宜。

2. 被告居住地法院:如果离婚诉讼的一方居住地在被诉方所在地,一般应该由被告居住地法院来审理。这种情况下,被告方通常会向所在地法院提交书面答辩,也会形成当地法院审理的证据。

3. 管辖权异议:如果离婚双方就诉讼管辖权产生分歧,一方认为此案应由自己居住地法院来审理,而另一方则认为应该由别的法院审理,这时离婚案件需由人民法院处理。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居住地、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地点、争议标的物所处的地点等诸多因素来确定管辖权,终确定由哪个法院来审理此案。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并不是的,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因此需要当事人在起诉前对法律的规定进行充分了解,并选择适当的法院来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