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过户是必要的一项程序。但是,如果一方不配合过户,就会对另一方造成很大的麻烦。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
可以考虑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不配合过户,有可能是因为有所犹豫或不愿意放弃房屋所有权,此时可以沟通并解决分歧。如果协商不成功,就需要寻求法律途径。
受害方可以起诉对方,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共同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分割。如果一方拒绝过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对方过户并支付违约金。如果对方仍然不执行,还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手段。
第三,受害方还可以寻求中介机构进行协调。有时候,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可以帮助缓解矛盾,推进房屋过户。但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中介机构都能够提供协调服务,而且可能需要收取额外的费用。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过户的情况需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因此造成一方的经济损失,同时需要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